取得中级职称(或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或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一)二级文学创作

独立创作累计15万字以上的文学作品公开发表在重要的文学刊物或在国内有影响的出版社出版;或在国内具有互联网传播合法资质且有较大影响力的专业文学网站发表300万字以上作品。

(二)二级摄影师

独立创作的1件作品入选全国性摄影作品展览;或独立创作的2件作品入选省(部)级以上摄影作品展;或在专业艺术场馆举办过1次个人摄影作品展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

(一)具备博士学位,取得艺术系列本专业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二)取得艺术系列本专业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三)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

(四)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

获得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4年以上。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2026年以前对下一级职称不做本系列要求。如自治区职称制度改革文件对学历资历条件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取得中级职称(或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或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二级文学创作

1.独立创作的1部作品获省(部)级奖项或国内著名的杂志社、出版社设立的文学奖1项;或独立创作的1部作品入选国内有影响力的年度文学排行榜。

2.独立创作的2部作品获省级作家协会奖项或全国性产(行)业作家协会奖项2项。

3.独立创作的1部作品被改编成影视作品,在院线、电视台或著名网络平台播出。

4.独立创作的1部网络文学作品或其改编作品获国内具有互联网传播合法资质且有较大影响力的行业奖项1项;或独立创作的1部网络文学作品改编为游戏、动漫等;或独立创作的1部网络文学作品进入专业网络文学网站畅销榜单前二十名。

5.独立创作并公开出版著作2部,有一定文学水准,在广西区内产生一定影响。

6.独立创作并公开出版著作1部,有一定文学水准,在广西区内产生一定影响,并公开发表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论文1篇。

7.在国内具有互联网传播合法资质且有影响力的专业文学网站发表完结作品3部,在业内有一定影响。

(二)二级摄影师

1.独立创作的作品获省(部)级奖项或国内重要摄影节会奖项1项。

2.独立创作的2件作品获省级摄影家协会奖项或全国性产(行)业摄影家协会奖项2项。

3.独立创作的3件作品获市级以上艺术馆所收藏。

4.独立创作并公开出版著作1部,有一定艺术水准,在广西区内产生一定影响,同时公开发表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论文1篇。

个人撰写的决策咨询类信息被自治区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用的可以替代论文条件,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取得中级职称(或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或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二级文学创作

1.独立创作的1部作品获省(部)级奖项或国内著名的杂志社、出版社设立的文学奖1项;或独立创作的1部作品入选国内有影响力的年度文学排行榜。

2.独立创作的2部作品获省级作家协会奖项或全国性产(行)业作家协会奖项2项。

3.独立创作的1部作品被改编成影视作品,在院线、电视台或著名网络平台播出。

4.独立创作的1部网络文学作品或其改编作品获国内具有互联网传播合法资质且有较大影响力的行业奖项1项;或独立创作的1部网络文学作品改编为游戏、动漫等;或独立创作的1部网络文学作品进入专业网络文学网站畅销榜单前二十名。

5.独立创作并公开出版著作2部,有一定文学水准,在广西区内产生一定影响。

6.独立创作并公开出版著作1部,有一定文学水准,在广西区内产生一定影响,并公开发表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论文1篇。

7.在国内具有互联网传播合法资质且有影响力的专业文学网站发表完结作品3部,在业内有一定影响。

(二)二级摄影师

1.独立创作的作品获省(部)级奖项或国内重要摄影节会奖项1项。

2.独立创作的2件作品获省级摄影家协会奖项或全国性产(行)业摄影家协会奖项2项。

3.独立创作的3件作品获市级以上艺术馆所收藏。

4.独立创作并公开出版著作1部,有一定艺术水准,在广西区内产生一定影响,同时公开发表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论文1篇。

个人撰写的决策咨询类信息被自治区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用的可以替代论文条件,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取得中级职称(或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或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以来,对具备规定的资历条件,但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或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但未达到资历条件中规定的年限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满足评审条件其他要求的可破格申报:

(一)二级文学创作

1.独立创作的1部作品获得国家级奖项(含国家级文学奖提名)1项。

2.独立创作的2部作品获得省(部)级奖项或国内著名的杂志社、出版社设立的文学奖2项,或独立创作的2部作品入选国内有影响力的年度文学排行榜。

3.获市(厅)级以上本领域专业荣誉或专家称号。

4.独立创作的2部网络文学作品被改编成游戏、动漫等,有较大影响力;或独立创作的1部网络文学作品进入国内具有互联网传播合法资质且有影响力的专业文学网站畅销榜单前十名。

(二)二级摄影师

1.独立创作的1件作品入选国家级摄影作品展览,同时2件作品入选省(部)级以上摄影作品展;或独立创作的5件作品入选省(部)级以上摄影作品展。

2.独立创作的作品获得国家级奖项1项;或独立创作的2件作品获得省(部)级奖项2项。

3.获市(厅)级以上本领域专业荣誉或专家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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