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比较系统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处理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比较系统掌握思想政治工作知识和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知识,具有丰富的思想政治工作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能够组织、指导完成重要的综合性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并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有较强的理论研究、组织协调、决策把关和驾驭全局的能力,以及指导、培养中级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资格人员的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一、申报助理政工师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

取得政工员或员级职称(或无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资格、无职称人员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来,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参与完成2次以上思想政治工作任务,独立解决一般性思想政治工作问题,取得较好成绩。

二、申报政工员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

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参与完成1次以上思想政治工作任务,独立解决一般性思想政治工作问题,取得较好成绩。


一、申报助理政工师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二)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1年。

(三)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或取得政工员专业职务工作满2年。

(四)其他学历,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5年。

二、申报政工员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1年。

(二)其他学历,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


一、申报助理政工师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

取得政工员或员级职称(或无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资格、无职称人员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来,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并撰写思想政治工作总结1篇,字数不少于5000字。

二、申报政工员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

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并撰写思想政治工作总结1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


取得助理政工师或助理级职称(或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业人员,或无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资格及其他职称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公开发行的报刊发表独立撰写的思想政治工作有关专业论文1篇以上。

二、个人撰写的决策咨询类信息被自治区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用的可以替代论文条件,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取得助理政工师或助理级职称以来,对具备规定的资历条件,但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或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但未达到资历条件中规定的资历年限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

一、本人负责、分管或承担的思想政治工作成绩突出,获得1项自治区级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奖项。

二、本人在本单位获得的自治区级思想政治工作方面集体奖项中做出主要贡献(署名前3)。

三、在企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5年以上,满足评审条件其他要求的,可破格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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