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资格评审条件不适用于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人员。

二、本资格评审条件中,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三、本资格评审条件中所规定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取得国(境)外学历,须提供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认证材料。

四、本资格评审条件中的国内核心期刊,是指《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的核心期刊;国际科技期刊,参照论文发表当年的中科院分区确定(需提供有资质的检索部门收录证明)。上述期刊,增刊除外。

五、国家级科研项目是指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等部门管理的科技项目(以项目管理部门的合同为准,下同);省部级科研项目是指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委等部门管理的科技项目;市(厅)级科研项目是指各地市科技部门、厅局级主管部门下达的科技项目。各级别科研项目均需提供立项批文、计划任务书或合同。已完成的项目需提供结题相关材料。项目的完成人应以结题、验收、鉴定的材料为准。

六、各类奖励认证,需提供授奖部门颁发的个人获奖证书、表彰文件。各类奖励证书的奖励级别应以颁奖机关的级别为准。

七、本资格评审条件中,所称的“主要参与”、“主要成员”、“主要完成人”是指排名前三的研究人员。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初步了解本领域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二)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服务、成果转移转化专业化服务、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技术鉴定检测服务、科学技术普及服务等工作的能力,能够胜任基础性工作。


申报研究实习员职称,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具备硕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1年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与政府部门的科研项目、课题或单位下达的科研项目。

(二)参与获得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动植物新品种权、农作物品种审定等1项以上。

(三)参与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等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工作,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四)积极履行岗位职责,能独立解决一般性技术问题,成绩突出。

(五)参与单位重要科研仪器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实现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六)参与科研项目的管理、科普活动的策划工作,出色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七)参与制定本专业、本岗位工作方案20起以上。

(八)获得专业技能比赛个人奖奖励。


参与发表专业论文或独立撰写字数不少于2000字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总结)等1篇。

取得研究实习员职称以来,具备规定的资历条件,但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大专学历且在企业或县级以下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但不具备规定的资历条件,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取得研究实习员3年以上,满足其他申报的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

(一)获得市(厅)级科技奖励二等奖1项以上(排名前三)。

(二)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梯队期刊、高起点期刊,或相当于上述期刊的国际科技期刊(详见附录),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

(三)主持各类科研项目经费累计4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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