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专业系统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验实训室建设、管理经验,熟悉本专业国内外实验技术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能够制定实验实训室建设规划,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能够解决实验实训工作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或主持完成自治区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建设。
二、实验教学人员完成学校规定的实验实训教学和实验技术工作,在实验岗位为学生系统开设过1门以上本专业实验实训课程教学,教学(包括实验实训准备或测试)效果良好,能够引导学生掌握实验操作技能。
其他实验技术人员在实验技术和仪器设备改进,或引进技术和设备使用、改造;或组织实验实训工作等方面业绩突出;或承担过本专业的重大实验实训工作。
三、具有指导和培养中青年实验技术人员的能力。
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具有大学本科或大专学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其中,高等学校申报者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四)国家机关分流人员或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工作,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职称的人员,按以下要求申报:
具有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以上;非高等学校申报者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4年以上。
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实验成果向实际应用转化业绩突出,将实验科研成果转化为社会生产力,获市厅级以上成果转化方面的表彰;或主持完成的新产品、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的研究、设计、生产、施工、技术检测、技术推广、开发的科技成果在企业产生150万元以上的经济效益,或为单位带来50万元以上的科技成果转化收入。
二、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国家级项目(课题);或主持省部级以上项目(课题)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或主持完成市厅级科研项目(课题);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完成市厅级科研项目(课题),同时主持完成校级科研项目(课题)1项。
三、获省部级教学、科研科研成果奖励;或获市厅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三等奖(排名前三)以上奖励。
四、获市厅级以上教师教学(职业)能力比赛奖励;或获校级教师教学(职业)能力比赛二等奖(排名前三)以上奖励。
五、指导学生(排名第一)参加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学科专业竞赛,获市厅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不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条件,取得中级职称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条件,不具备规定的资历条件,取得中级职称3年以上,以上人员满足其他申报条件,且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
一、新增参与1项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或主持完成2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课题)。
二、获国家级教学、科研奖励;或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二等奖(排名前三)以上;或省部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排名前五)、或一等奖(排名前二)。
三、科技成果转化业绩突出,为企业产生300万元以上的经济效益,或为单位带来100万元以上的成果转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