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系列主任播音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较高的政治修养和政策理论水平,具有系统和扎实的专业理论,有较深厚的语言表达功力和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能组织和独立承担各类节目的播音、主持工作,熟悉掌握各类节目的采、编、制作流程;各类节目的播音有鲜明的特色,有显著业绩和社会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或论著;取得播音员主持人上岗资格,能指导下一级播音人员的专业工作和学习;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无职称申报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一、安全播音主持,无责任事故,较好地完成播音或主持任务。

  二、完成年度岗位职责目标工作量,能准确把握节目内容,熟练应用播音技巧,进行有声语言再创造。


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无职称申报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全国行业系统(如:全国法制节目优秀主持人)评选二等奖 1 次,三等奖 2 次或相当奖项。

  二、播音主持作品获市(厅)级以上播音主持奖三等奖以上1 次。


 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对具备规定的资历条件,但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或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但未达到资历条件中规定的资历年限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有播音、主持作品获“中国播音主持金话筒奖”奖励 1 次或有播音、主持作品获省部级以上二等奖以上奖励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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