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无职称申报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一、安全播音主持,无责任事故,较好地完成直播任务。

  二、完成各年度岗位职责目标工作量,能准确把握节目内容,熟练应用各种播音技巧,进行有声语言再创造。每年能完成 1 次以上有较明显社会效益节目的主持播音工作并参与节目的采、编、制作。


  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无职称申报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全国行业系统(如:全国法制节目优秀主持人)评选二等奖 1 次,三等奖 2 次或相当奖项。

  二、播音主持作品获市(厅)级以上播音主持奖三等奖以上1 次。


 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对具备规定的资历条件,但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或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但未达到资历条件中规定的资历年限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有播音、主持作品获“中国播音主持金话筒奖”奖励 1 次或有播音、主持作品获省部级以上二等奖以上奖励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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