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中级职称(或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以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担过3次以上重大题材、重要典型或战役性报道任务,组织实施较好,成果显著;或独立采写、编发3篇以上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的稿件;或参与策划和组织过3个以上有较高质量的版面和栏目、节目;或担任3个以上专题报道的主要编审任务,所编审的稿件、节目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
(二)具体指导过3名中级及以下采编人员的业务工作。参与采编人才业务交流、理论研讨3次以上。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2年。
2.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记者或编辑职称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5年。
(二)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
获得博士学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8年以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12年以上。
(一)取得中级职称(或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以来,自治区级(含区直单位主管主办的)报社、广播电视台、新闻网站、杂志社、融媒体平台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独立撰稿人、独立编辑采写(编辑)的新闻作品,获广西新闻奖二等奖以上1次,或获广西新闻奖三等奖以上2次;或获全国新闻行业类奖项二等奖以上1次,或获全国新闻行业类奖项三等奖以上2次(同一篇目多次获奖只计算最高等次奖项,下同),其他自治区级新闻奖项可作为重要参考。
2.作为主要撰稿人(署名前三)、主要编辑(署名前三)采写(编辑)的新闻作品,获广西新闻奖一等奖1次,或获广西新闻奖二等奖2次以上,或获广西新闻奖三等奖3次以上;或获全国新闻行业类奖项一等奖1次,或获全国新闻行业类奖项二等奖2次以上,或获全国新闻行业类奖项三等奖3次以上,其他自治区级新闻奖项可作为重要参考。
3.独立或作为主创人员(署名前五)采写(编辑)的新闻作品获广西文艺创作铜鼓奖1次以上。
4.独立或作为第一、第二作者采写(编辑)2篇以上新闻作品在中央主要新闻媒体上发表。
5.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采写(编辑)的新闻作品,获广西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1次以上。
6.独立或作为主要撰稿人(署名前三)采写(编辑)制作的新闻作品或新媒体产品(时政、资讯类除外)中,有3个以上在自治区级主要新闻媒体所属新媒体平台上获得10万以上点击量或阅读量(被其它媒体作为素材,重新加工制作后的新闻作品阅读量、点击量不计算在内,下同)。
7.作为推进媒体深度融合有关工作先进典型,参与全国专业培训课程录制或被国家部委专报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8.作为推进媒体深度融合有关工作主要参与人员(署名前3)获王选新闻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2次。
(二)取得中级职称(或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以来,设区市报社、广播电视台、新闻网站、杂志社、融媒体平台、县级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独立撰稿人、独立编辑采写(编辑)的新闻作品,获广西新闻奖三等奖以上1次,或获全国新闻行业类奖项三等奖以上1次,其他自治区级新闻奖项可作为重要参考。
2.作为主要撰稿人(署名前三)、主要编辑(署名前三),获广西新闻奖二等奖以上1次,或获广西新闻奖三等奖2次以上;或获全国新闻行业类奖项二等奖以上1次,或获全国新闻行业类奖项三等奖2次以上,其他自治区级新闻奖项可作为重要参考。
3.独立或作为主创人员(署名前五)采写(编辑)的新闻作品获广西文艺创作铜鼓奖1次以上。
4.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采写(编辑)3篇以上重点新闻作品在自治区级以上主要新闻媒体上发表。
5.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采写(编辑)的新闻作品,获广西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1次以上。
6.独立或作为主要撰稿人(署名前三)采写(编辑)制作的新闻作品或新媒体产品(时政、资讯类除外)中,有2个以上在市、县级融媒体中心平台上获得10万以上点击量或阅读量。
7.作为市、县级融媒体中心有关工作先进典型,参与全国专业培训课程录制或被国家部委专报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8.作为市、县级融媒体中心有关工作主要参与人员(署名前三)获王选新闻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1次。
取得中级职称(或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撰写并公开出版新闻专业或相关专业高水平著作1部。
(二)在核心期刊(不含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主办及承办的期刊)公开发表独立撰写的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1篇以上。
(三)在全国或广西有较大影响的报刊上公开发表独立撰写的具有一定水平的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3篇,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不是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主办及承办的报刊。
(四)承担完成自治区级以上新闻相关专业课题1项以上(署名前三)。
(五)个人撰写的决策咨询类信息被自治区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用的可以替代论文条件,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取得记者、编辑职称以来,对具备规定的资历条件,但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或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但未达到资历条件中规定的资历年限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
(一)获省(部)级以上荣誉或专家称号。
(二)被评为广西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三)作为独立撰稿人、独立编辑,独立采写(编辑)的新闻作品获国家级新闻奖三等奖以上1次,或获广西新闻奖二等奖以上2次,或获全国新闻行业类奖项二等奖以上2次。
(四)作为主要撰稿人(署名前三)、主要编辑(署名前三),采写(编辑)的新闻作品获国家级新闻奖三等奖以上2次,或获广西新闻奖二等奖以上3次,或获全国新闻行业类奖项二等奖以上3次。
(五)独立或作为第一、第二作者采写(编辑)3篇以上新闻作品在中央主要新闻媒体上发表。
(六)作为推进媒体深度融合有关工作主要负责人(署名前三)获王选新闻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1次。
(七)在企业或县级以下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满足评审条件其他要求的,可破格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