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副高级职称以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独立或作为主要撰稿人(署名前三)、主要编辑(署名前三)采写、编发过3篇以上有较大社会影响、有示范作用的重点稿件或节目;或策划、组织过3个以上有较高质量的版面和栏目、节目;或直接策划、组织指挥实施过3次以上重大报道活动,成绩显著,有较大的社会影响。
(二)具体指导过3名副高级及以下新闻采编人员的业务工作。为副高级及以下新闻采编人才开展业务培训(授课、讲座等)3次以上,或参与编写过15万字以上的新闻专业教材或讲稿。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主任记者或主任编辑职称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5年。
(一)取得副高级职称以来,自治区级(含区直单位主管主办的)报社、广播电视台、新闻网站、杂志社、融媒体平台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独立撰稿人、独立编辑采写(编辑)的新闻作品,获国家级新闻奖三等奖以上1次;或获广西新闻奖一等奖1次以上,或获广西新闻奖二等奖2次以上;或获全国新闻行业类奖项一等奖1次以上,或获全国新闻行业类奖项二等奖2次以上(同一篇目多次获奖只计算最高等次奖项,下同)。
2.作为主要撰稿人(署名前三)、主要编辑(署名前三)采写(编辑)的新闻作品,获国家级新闻奖二等奖以上1次,或获国家级新闻奖三等奖2次以上;或获广西新闻奖一等奖2次以上,或获广西新闻奖二等奖3次以上;或获全国新闻行业类奖项一等奖2次以上,或获全国新闻行业类奖项二等奖3次以上。
3.独立或作为主创人员(署名前三)采写(编辑)的新闻作品获广西文艺创作铜鼓奖1次以上。
4.独立或作为第一、第二作者采写(编辑)5篇以上新闻作品在中央主要新闻媒体上发表。
5.独立或作为主要撰稿人(署名前三)采写(编辑)制作的新闻作品或新媒体产品(时政、资讯类除外)中,有5个以上在自治区级主要新闻媒体所属新媒体平台上获得10万以上点击量或阅读量(被其它媒体作为素材,重新加工制作后的新闻作品阅读量、点击量不计算在内,下同)。
6.作为推进媒体深度融合有关工作先进典型,参与全国专业培训课程录制或被国家部委专报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7.作为推进媒体深度融合有关工作主要参与人员(署名前三)获王选新闻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2次。
(二)取得副高级职称以来,设区市报社、广播电视台、新闻网站、杂志社、融媒体平台、县级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独立撰稿人、独立编辑采写(编辑)的新闻作品,获国家级新闻奖三等奖以上1次;或获广西新闻奖一等奖1次以上,或获广西新闻奖二等奖2次以上;或获全国新闻行业类奖项一等奖1次以上,或获全国新闻行业类奖项二等奖2次以上。
2.作为主要撰稿人(署名前三)、主要编辑(署名前三)采写(编辑)的新闻作品,获国家级新闻奖二等奖以上1次,或获国家级新闻奖三等奖2次以上;或获广西新闻奖一等奖2次以上,或获广西新闻奖二等奖3次以上;或获全国新闻行业类奖项一等奖2次以上,或获全国新闻行业类奖项二等奖3次以上。
3.独立或作为主创人员(署名前三)采写(编辑)的新闻作品获广西文艺创作铜鼓奖1次以上。
4.独立或作为第一、第二作者采写(编辑)3篇以上新闻作品在中央主要新闻媒体上发表。
5.独立或作为主要撰稿人(署名前三)采写(编辑)制作的新闻作品或新媒体产品(时政、资讯类除外)中,有3个以上在市、县级融媒体中心平台上获得10万以上点击量或阅读量。
6.作为市、县级融媒体中心有关工作先进典型,参与全国专业培训课程录制或被国家部委专报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7.作为市、县级融媒体中心有关工作主要参与人员(署名前三)获王选新闻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2次。
取得副高级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撰写并公开出版新闻专业或相关专业高水平著作1部,并在核心期刊(不含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主办及承办的期刊)公开发表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1篇以上。
(二)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不是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主办及承办的期刊。
(三)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报刊上公开发表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核心期刊,至少有2篇发表在不是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主办及承办的报刊。
(四)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收录2篇以上。
(五)承担完成自治区级以上新闻相关专业课题1项以上(署名第一)。
(六)个人撰写的决策咨询类信息被自治区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用的可以替代论文条件,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取得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职称以来,对具备规定的资历条件,但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或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但未达到资历条件中规定的资历年限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
(一)作为独立撰稿人、独立编辑,独立采写(编辑)的新闻作品获国家级新闻奖二等奖以上1次,或获广西新闻奖一等奖2次以上,或获全国新闻行业类奖项一等奖2次以上。
(二)作为主要撰稿人(署名前三)、主要编辑(署名前三),采写(编辑)的新闻作品,获国家级新闻奖二等奖以上2次,或获广西新闻奖一等奖3次以上,或获全国新闻行业类奖项一等奖3次以上。
(三)作为自治区级(含区直单位主管主办的)报社、广播电视台、新闻网站、杂志社、融媒体平台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被评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全国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
(四)作为设区市报社、广播电视台、新闻网站、杂志社、融媒体平台、县级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被评为广西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五)作为推进媒体深度融合有关工作主要负责人(署名前三)获王选新闻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次。
(六)取得大专学历,在企业或县级以下事业单位工作,取得副高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的,满足评审条件其他要求的,可破格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