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规程,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农业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的技术难题,业绩显著;具有组织、主持实施本专业项目的能力,并取得较大价值的农业科技成果或在成果转化与应用、推广中取得显著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学术或技术水平较高,有培养指导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
一、初步掌握本专业常用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二、协助中、高级技术管理人员,完成试验研究、宣传培训和示范推广工作。
大学专科或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见习期满 1 年,经考核(考察)合格,如自治区职称改革及文件对学历资历条件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与试验示范、技术培训和应用推广工作,并得到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二、参与品种选育,涉农产品及工艺的研发,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撰写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1 份。
取得中级职称(或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对具备规定的资历条件,但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或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但未达到资历条件中规定的资历年限的,业绩突出,做出重要贡献,可由2名以上同行高级职称专家推荐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
一、市级以上申报人员荣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1项以上。县级及涉农企业申报人员,获市厅级科技奖励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以上。乡级人员获市厅级科技奖励二等奖以上1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
二、获得市厅级以上荣誉或专家称号。乡级人员获得县级以上政府荣誉或专家称号,或被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表彰、表扬者。
三、在农业高质量发展、农民增收、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重大灾害处置及农村改革各项事业中作出重大贡献,受到市厅级以上表彰、表扬者。
四、在县城所在地以外的乡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
五、其他符合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