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无职称申报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主要参与者,参与完成上级部门的项目研究或示范推广。

  二、作为主要参与者,编写行业法规、规程、标准1项以上。

  三、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 1 项以上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转化、推广。

  四、作为主要参与者,制定本部门或本地区农业生产、技术研究、培训、推广等方面的规划、方案或实施试验示范、技术推广2项以上。


 申报农艺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3 年以上;本科、大专、中专毕业学历,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4 年以上。

  二、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工作,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并按以下要求申报: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4 年以上;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5 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6 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8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

  如自治区职称制度改革文件对学历资历条件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无职称申报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市以上申报人员: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市(厅)级成果奖三等奖 1 项以上,或获得省(部)级成果奖三等奖二级证书2项以上。

  二、县、乡申报人员: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县级成果奖 1 项以上,或获得省(部)级成果奖二级证书 1 项以上。

  三、获本专业发明专利(发明人)、制订的标准或规程,经有关部门批准生产、使用、实施,并在生产应用中取得明显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四、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品种选育,涉农产品及工艺的研发,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五、完成推广 1 项以上农业新产品、新技术、新成果,在本区域取得一定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并获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六、获县级以上表彰奖励 1 次以上。


  取得现有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对具备规定的资历条件,但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或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但未达到资历条件中规定的资历年限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

  一、获市(厅)级成果奖二等奖 1 项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二、乡镇申报人员,获市(厅)级成果奖三等奖1项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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