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遵守工作规定,系统掌握本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的标准、规程、法规,熟悉相关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具有较高的艺术造诣,有丰富的专业设计工作经验,高超的技艺,作品设计意念新颖,风格独特,主持完成本专业高水平的研究、设计、创作项目,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业绩显著;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作品)、专著(作品集)、教材;有培养专门技术人才和指导工艺美术师工作的能力。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完成工艺美术产品的设计1项以上。  

  二、参加市级专业展览1次以上。  

  三、从事工艺美术专业教学。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2.大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3.中专学历,取得员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未取得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创作的作品在市级以上专业展览或评比获奖。  

  二、创作作品并已实施。  

  三、独立从事1门专业课教学或协助完成2门专业课教学。  


 对具备规定的资历条件,但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或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但未达到资历条件中规定的任职年限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  

  一、市(厅)级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二、担任省(部)级审定批准的科研、技术进步或课题的主要参加者,并经相应部门认定已取得初步成效。  

  三、创作的作品在国家级协会(学会)专业评比中获二等奖(银奖)1项以上。  

  四、创作的作品在省(部)级或行业协会专业评比中获金奖(一等奖)1项或银奖(二等奖)2项以上。  

  五、工艺美术类别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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