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无职称申报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加市(厅)级科研项目(课题)的研究1项以上。
二、独立完成工艺美术产品的设计、实施1项以上。
三、参加省级专业展览1次以上。
四、参与编写过工艺美术专业的培训教材,或参加过工艺美术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教学工作。
五、指导的学生或传艺所带徒弟参加省级或市级专业展览并获奖。
六、参与过对传统工艺美术的发掘和整理工作(经由市厅级部门认定)。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2.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3.大学本科或大专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或未取得职称,大学本科学历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大专学历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以上。
4.中专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或未取得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1年以上。
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无职称申报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市(厅)级科技三等奖以上的项目主要完成人。
二、创作的作品获得国家级协会(学会)专业展览评比铜奖(三等奖)1项以上。
三、创作的作品获省(部)级或省级行业协会专业评奖银奖(二等奖)1项以上或铜奖(三等奖)2项以上。
四、创作的作品被省级美术馆、博物馆收藏1件以上或市级以上博物馆、美术馆、工艺美术馆收藏2件以上。
五、经同行业专家认可的工艺美术设计并已实施的项目1项以上。
六、获得本专业发明专利1项以上(排名前二)。
七、获市级社科奖以上或被县级以上政府采纳的专业调查报告1篇以上。
八、已实施的创作设计作品年创汇7万美元以上或销售收入50万元人民币以上。
对具备规定的资历条件,但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或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但未达到资历条件中规定的任职年限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
一、市(厅)级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二、担任省(部)级审定批准的科研、技术进步或课题的主要参加者,并经相应部门认定已取得初步成效。
三、创作的作品在国家级协会(学会)专业评比中获二等奖(银奖)1项以上。
四、创作的作品在省(部)级或行业协会专业评比中获金奖(一等奖)1项或银奖(二等奖)2项以上。
五、工艺美术类别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