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员级职称或无职称申报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与立项的科研项目。
(二)参与制定、修订行业(地方)规划、标准、规程、规范等,或参与编制本单位的发展规划、项目计划、技术管理规程等。
(三)参与快递设备安装调试和维护,或快递网路规划、建设、优化,或快递信息系统开发、推广运用等工作,并取得一定业绩。
(四)积极履行岗位职责,独立解决一般性技术问题,取得较好成绩。
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三)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
(四)未取得职称,大学本科学历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大专学历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中专学历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2026年以前对下一级职称不做本系列要求。如自治区职称制度改革文件对学历资历条件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取得员级职称或无职称申报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与立项的科研项目。
(二)参与制定、修订行业(地方)规划、标准、规程、规范等,或参与编制本单位的发展规划、项目计划、技术管理规程等。
(三)参与快递设备安装调试和维护,或快递网路规划、建设、优化,或快递信息系统开发、推广运用等工作,并取得一定业绩。
(四)积极履行岗位职责,独立解决一般性技术问题,取得较好成绩。
取得员级职称或无职称申报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结合工作实践,独立撰写专业论文、专项调查(分析)报告、项目立项研究报告、专业技术工作报告、技术总结等1篇以上,字数不少于2000字。
取得现职称以来,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取得技术员职称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不具备规定的资历条件,取得技术员职称3年以上,以上人员满足其他申报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
(一)不具备规定的学历,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或初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受聘技术员职务5年以上。
(二)县(处)级科技进步奖(或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三)获得县(处)级以上批准的先进工作者或其它相应奖励者。
(四)作为主要组织者,在单位技术改造、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中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经业务主管部门认定。
(五)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