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助理级职称以来,或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或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以来,或无职称申报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与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或重点项目,完成有关本专业工作。
(二)参与制定行业(地方)规划、标准、规程、规范、政策规章等。
(三)完成在行业、区域内有一定影响的快递工程重点项目或系列产品主要部分的开发、规划、设计、制造和生产管理工作。
(四)完成本单位主导的项目开发、规划、设计或技术改造(引进)成套项目的设备安装调试,产品性能较先进。
(五)完成快递信息系统或快递运营设备的维护,保障系统和设备正常运行。
(六)参与完成比较重大的快递网路规划和建设或比较复杂环境下的快递运营网路优化问题。
(七)完成行业或企业信息化运用、快递业务支撑系统研发或升级改造项目,在提高管理效率、强化寄递渠道安全管理、改善服务等方面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八)快递技能人才能够熟练执行操作规程,积极参与快递工程技术改造革新;或代表本地区、本企业参加市(厅)级以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
申报工程师职称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三)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
(四)未取得职称,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大学本科学历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大学专科学历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以上。
(五)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
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2026年以前对下一级职称不做本系列要求。如自治区职称制度改革文件对学历资历条件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取得助理级职称以来,或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或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以来,或无职称申报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与完成的本专业相关项目获市(厅)级以上科学技术奖。
(二)参与制定的行业(地方)规划、标准、规程、规范、政策规章等获发布实施。
(三)参与的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或重点项目通过主管部门鉴定或验收。
(四)参与完成本专业专利或软件著作权1项以上。
(五)参与完成区域性或较复杂的快递设备工程、网路工程、信息工程等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调试或技术改造,通过审查、评审、交付使用或验收。
(六)提出本专业相关的技术建议被单位采纳,经专家评议,对科技进步和专业技术发展有促进作用。
(七)完成有关情报资料汇编或提出报告,具有实际指导作用,得到设区市以上行业管理部门或企业总部认可。
(八)在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专业技能工作,获得市(厅)级以上“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
(九)在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专业技能工作,运用特殊技能完成复杂的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执行操作规程、解决技术难题、参与技术改造革新、流程改进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果,获相关部门、机构或企业的认可。
取得助理级职称以来,或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或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以来,或无职称申报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与编制出版本专业著作、教材等,或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二)在市(厅)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学术论文1篇,或在本专业内部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三)撰写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专项调查(分析)报告、项目立项研究报告或技术总结等2篇以上,获得采纳单位的书面评价和认可。
(四)在企业或县级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申报人员,结合参与的重点工程项目的工作实践及取得的业绩,独立撰写技术工作总结1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并提供参与项目的立项、结项、验收、鉴定等相关证明。
(五)作为骨干技师解决企业关键技术问题,撰写技术工作总结1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并提供参与项目相关证明。
(六)个人撰写的决策咨询类信息被自治区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用的可以替代论文条件,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取得现职称以来,对具备规定的资历条件,但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或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但未达到资历条件中规定的任职年限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
(一)获得市(厅)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或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专家称号等荣誉。
(二)作为技术骨干参与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攻关项目,并通过鉴定或验收。
(三)在企业及县级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申报人员,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与完成市(厅)级工程项目1项以上。
(四)在企业或县级以下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