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标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遵守社会规范;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和实践经验,能独立解决和处理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或引进、吸收、消化新技术中取得良好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或著作,或撰写较高水平的专业技术报告或总结;学术技术水平较高,具备指导和培养下一级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
适用范围
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及相关工作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无职称申报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与政府部门的科研项目、课题或单位下达的科研项目等。
二、参与县(处)级以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三、参与编制单位的发展规划、项目计划、技术管理规程、作业指导书等。
四、参与环境标准、技术规范(规程、要点)、环境规划、环境质量报告、环保技术报告等的编写工作。
五、参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并能独立解决一般性技术问题。
六、参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能力培训,考核合格,或参加实验室能力验证或比对测试合格。
七、参与企业环保设备运营管理或参与环保科研、开发及应用。
八、积极履行岗位职责,独立解决一般性技术问题,取得较好成绩。
申报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须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一、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二、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三、中专学历并取得员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未取得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无职称申报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与政府部门的科研项目、课题或单位下达的科研项目等。
二、参与县(处)级以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三、参与编制单位的发展规划、项目计划、技术管理规程、作业指导书等。
四、参与环境标准、技术规范(规程、要点)、环境规划、环境质量报告、环保技术报告等的编写工作。
五、参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并能独立解决一般性技术问题。
六、参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能力培训,考核合格,或参加实验室能力验证或比对测试合格。
七、参与企业环保设备运营管理或参与环保科研、开发及应用。
八、积极履行岗位职责,独立解决一般性技术问题,取得较好成绩。
结合工作实践,独立撰写专业论文、专项调查(分析)报告、项目立项研究报告、专业技术工作报告、技术总结等1篇以上,字数不少于2000字。
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对具备规定的资历条件但不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条件,或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但未达到资历条件中规定的任职年限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
一、市(厅)级以上荣誉或专业技术专家荣誉称号获得者。
二、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以上。
三、专业技术(技能)竞赛单项(个人)成绩,获市(厅)级二等奖1项以上或县(处)级二等奖2项以上(集体完成者取主要完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