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初级职称(或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或无职称申报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或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以来,掌握一定的专业工作技能,每年圆满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有指导下级专业技术人员或到基层开展技术服务、人才支持工作的经历。

(一)科学传播研究人员。参与完成市(厅)级以上科学传播类研究项目1项以上;或本单位科学传播类研究项目2项以上。

(二)科学传播内容制作人员。参与开设1个对科学普及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版面或专栏5期以上;或主持设计科学传播类教材教案、视频,创作科普剧本、科普展览、科学推广普及活动讲解词等1个以上并获得行业专著收录,或2个以上获得本单位使用;或参与完成1个以上大型或2个以上中型或3个以上小型科普展区的设计布展或更新改造;或主持1个或参与完成3个以上科普展品研发且投入使用的。

(三)科学推广普及人员。主持完成1个以上大型或2个以上中型科普教育活动;或主持完成1个以上大型或2个以上中型科普展览;或独立讲解100场次以上,并主持完成2个以上中型科普展览(科普展区)的讲解词编写工作;或参与完成新建、运营1个以上实体或虚拟知名科普信息资源平台。


申报馆员职称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者具备其他学历,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以上毕业,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二)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

(三)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

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四)未取得职称,获得硕士学位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大学本科学历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大专学历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以上;中专学历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1年以上。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2026年以前对下一级职称不做本系列要求。如自治区职称制度改革文件对学历资历条件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取得初级职称(或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或无职称申报人员从事行业技术工作)以来,或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主要完成人获科学传播类市(厅)级研究成果三等奖1项或县(处)级研究成果二等奖1项。

(二)作为骨干参与完成本单位组织的科学传播类研究课题或工作项目1项。

(三)提出科学传播类业务发展的可行性建议1项以上,并被相关单位采纳应用。

(四)论文入选全国或国际性科学传播类学术会议,并在会议上宣读。

(五)科学传播类成果、活动及宣传教育工作等获得自治区级专业奖项三等奖以上;或国家级学会奖项三等奖以上;或市(厅)级奖项二等奖以上;或自治区级学会奖项二等奖以上;或地市级学会奖项一等奖以上。

以上业绩成果条件、科研成果奖项,须为排名第一的主要完成人,自治区级专业奖项、国家级学会奖项限定为排名前五,市(厅)级专业奖项、自治区级学会奖项限定为排名前三,地市级学会奖项限定为排名前二。


取得现有职称以来,对具备规定的资历条件,但不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条件,或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条件,但未达到资历条件中规定的年限的,以上人员满足其他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

(一)获国家级相关行业奖项个人三等奖以上1项。

(二)获省(部)级相关专业奖项个人二等奖以上1项,或三等奖2项。

(三)获市(厅)级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以上(排名第一)。

(四)获县(处)级科研成果一等奖2项以上(排名第一)。

(五)在企业或县级以下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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