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无职称申报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掌握一定的专业工作技能,每年必须圆满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自然、文化遗产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助手参与本单位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在高、中级研究人员指导下,完成项目学术报告。
二、从事考古专业技术的人员,作为助手参与1个以上考古发掘项目(含发掘资料的整理,编写发掘报告、简报或专著)。
三、从事陈列展览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助手参加陈列展览设计1个以上,在高、中级专业人员指导下,制定一般性的陈列展览设计方案,并按要求完成布展和建档工作。
四、从事社会教育、科学普及和文化传播的专业技术人员,有较高的现代汉语水平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能编写文字通顺的讲解稿及回答一般性的专业知识问题,参与推广(宣讲)中型陈列展览1个以上,完成讲解工作50场次以上。
五、从事藏品征集和鉴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助手参与鉴定、征集有一定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的某一类文物5件以上,并熟悉文物藏品的一般保养方法,参与完成50件以上文物藏品的分类、建档和保管工作,做到描述准确、保管妥善、取用方便。
六、从事藏品保护的专业技术人员,能运用文物藏品数据库技术,基本掌握防霉、防虫、防腐等文物或标本保管技术;协助管理藏品500件以上,或协助规范编制藏品目录和编目卡片500份以上,建立藏品档案100份以上。
七、从事藏品修复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基本掌握文物修复或复制技术,作为助手参与修复或复制一般文物5件以上,并经验收合格。
八、从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与维修专业技术的人员,作为助手参与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或局部复原设计方案的制定和1项以上修缮工程的施工监管,并通过验收;或协助制定1项县级以上文物保护规划,能写出一般性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与维修工作总结。
九、从事绘图、摄影制作和自然、文化遗产数字采集记录的专业技术人员,完成考古绘图5个版面以上,或文物摄影照片30个版面以上,或文物拓片15个版面以上,或陈列展览所需摄影图片30个版面以上,或参与拍摄制作1部自然或文化遗产纪录片,作品准确、清晰。
十、从事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人员,参与1个系列或3件以上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并在高、中级研究人员指导下,完成项目报告;编写文创产品简介或其他有关文创宣传资料。
十一、从事博物馆信息化建设和信息资料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信息技术应用和信息系统开发、维护、管理、以及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参与信息化项目或应用系统的研究开发工作1 项以上,并在高、中级研究人员指导下,完成项目报告。
十二、从事博物馆学和博物馆科学管理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各类博物馆的实际需求,参与1项本单位科研项目,并在高、中级研究人员指导下,完成项目报告。
十三、文物博物系列其他专业岗位人员,可比照上述十二类人员的条件执行。
申报助理馆员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二、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三、中专学历,取得员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未取得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无职称申报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市(厅)级科研成果优秀奖1项。
二、获县(处)级科研成果三等奖1项,或优秀奖2项。
三、作为助手参与完成本单位组织的科研项目或工作项目1项,并经验收合格。
四、提出业务建设可行性建议或工作计划1项以上,并被采纳应用。
五、充分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专业水平及工作成绩较突出,得到同行的好评或观众的肯定及单位的认可。
六、论文入选全国或国际性学术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