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助理馆员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2.大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3.中专学历,取得员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未取得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二、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报管理员专业技术资格。
中专学历以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一、助理馆员
(一)熟悉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及标准,掌握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系统的掌握档案基础理论知识,并比较熟练地掌握档案专业工作基本方法和操作技能。
(二)能独立开展档案基本业务工作,较好地完成档案的管理、保护、编研和业务指导工作,起草一般的业务性文件等。
(三)积极参与档案管理、理论研究、史料编辑和业务培训等工作,能较好履行岗位职责。
(四)撰写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
二、管理员
(一)对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及标准有一定了解。
(二)掌握档案工作基础知识、能够在工作中运用专业知识处理相关事务,初步掌握档案工作的基本方法和操作技能。
(三)较好地完成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目、统计、库房管理、提供利用等基础管理工作。
(四)撰写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