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初级职称(或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或无职称申报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或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以来,具有一定的艺术专业技巧,每年必须圆满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有指导下级专业技术人员或到基层开展技术服务、人才支持工作的经历,具备下列各专业所列条件之一

(一)三级演员

1.在艺术表演团体的演出中担任重要角色,较好地完成4部小型以上新剧(节)目的表演任务,且各演出20场以上。

2.担任重要角色的2部小型以上新剧(节)目参加市级以上专业比赛、评选、展演。

(二)三级演奏员

1.参加4部小型以上剧(节、曲)目演奏,且各演出20场以上。

2.参加演奏的1部大型新剧(节、曲)目,或2部小型新剧(节、曲)目参加市级以上专业比赛、评选、展演。

(三)三级编剧

1.独立或联合创作4部小型以上新作品,由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排演,且各演出15场以上。

2.独立或联合创作的2部小型以上新作品参加市级以上专业比赛、评选、展演。

(四)三级导演(编导)

1.独立或联合导演4部小型以上新作品,由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排演,且各演出15场以上。

2.独立或联合导演2部小型以上新作品参加市级以上专业比赛、评选、展演。

3.独立或联合编导6部小型以上新作品,由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排演,且各演出20场以上。

4.独立或联合编导4部小型以上新作品参加市级以上专业比赛、评选、展演。

5.旅游演艺方向:独立或联合导演1部大型新作品,或4部小型新作品。

6.旅游演艺方向:独立或联合编导2部大型新作品,或6部小型以上新作品。

(五)三级指挥

1.指挥专业乐团(队)排演4部小型以上新作品,且各演出20场以上。

2.指挥的2部小型以上新作品参加市级以上专业比赛、评选、展演。

(六)三级作曲

1.独立或联合创作4部小型以上新作品,由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排演,且各演出10场以上。

2.独立或联合创作2部小型以上新作品参加市级以上专业比赛、评选、展演。

(七)三级作词

1.独立或联合作词4部小型以上新作品,由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排演,且各演出10场以上。

2.独立或联合作词2部小型以上新作品参加市级以上专业比赛、评选、展演。

(八)三级舞美设计师

1.独立或联合完成1部大型新剧(节)目的舞美设计,或4部小型以上新剧(节)目的舞美设计;有1部大型新剧(节)目,或2部小型新剧(节)目由专业院团各演出20场以上。

2.独立或联合完成舞美设计的2部小型以上新剧(节)目参加市级以上专业比赛、评选、展演。

(九)三级艺术创意设计师

1.参与2次市级以上展览、展演的创意设计任务。

2.独立创作1件创意设计作品、文创产品入选省级以上专业展览;或2件创意设计作品、文创产品入选市级专业展览。

(十)三级美术师

1.独立创作的1件美术新作品入选省级以上美术作品展。

2.独立创作的2件美术新作品入选市级美术作品展。

(十一)三级演出监督

参与统筹、组织、监督管理过10台新演出活动。

(十二)三级舞台技术

1.完成6部小型以上剧(节)目的舞台技术工作,且各演出20场以上。

2.以本人为舞台技术骨干的4部小型以上新剧(节)目参加市级以上专业比赛、评选、展演。


申报中级职称人员,须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一)具备博士学位并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本系列本专业初级职称后,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取得本系列本专业初级职称后,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二)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

(三)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

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四)未取得职称,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大学本科学历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大专学历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以上,中专学历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1年以上。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2026年以前对下一级职称不做本系列要求。如自治区职称制度改革文件对学历资历条件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取得初级职称(或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或无职称申报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或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以来,具备下列各专业所列条件之一:

(一)三级演员

1.在新剧(节)目中担任的角色,获市级以上专业比赛、评选、展演表演奖1次。

2.在已公演过(含移植、复排)的1部大型剧(节)目中担任重要角色;或在3部小型剧(节)目中担任重要角色,每部演出40场以上,且每年参加本单位演出的数量占单位演出场次90%以上,受到观众和专家好评,或有报刊发表文章予以评论推介,或被市级以上广播电视、出版部门录制成音像节目播放和发行。

(二)三级演奏员

1.演奏的1部新剧(节、曲)目获市级以上专业比赛、评选、展演奖项。

2.在已公演的5部小型以上剧(节、曲)目中担任伴奏,每年参加本单位的演出数量不少于本单位有乐队伴奏或音乐会专场演出场次的90%,或本人参与演奏的作品,由市级以上广播电视、出版部门录制成音像节目播放和发行。

(三)三级编剧

1.独立或联合创作的1部新作品获市级以上专业比赛、评选、展演单项奖。

2.独立创作的1部新作品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刊物发表。

(四)三级导演(编导)

1.独立或联合导演的1部新作品获市级以上专业比赛、评选、展演奖项。

2.独立或联合编导的2部新作品获市级以上专业比赛、评选、展演奖项。

3.独立导演1部新作品且由专业艺术团体正式演出,或独立导演3台市级以上大型文艺演出。

4.旅游演艺方向:独立或联合导演1部大型新作品,或4部小型新作品;大型作品各演出50场以上,小型作品各演出30场以上。

5.旅游演艺方向:独立或联合编导2部大型新作品,或6部小型以上新作品;大型作品各演出50场以上,小型作品各演出30场以上。

(五)三级指挥

1.指挥1部新作品(含曲目、歌剧、音乐剧、戏剧剧目等)获市级以上专业比赛、评选、展演奖项。

2.指挥专业乐团(队)演出的音乐、歌舞、戏曲(剧、曲)目累计30部(套)以上,其中中小型作品20部(套)以上,获得同行专家好评,或有报刊发表文章予以评论推介,或被市级以上广播电视、出版部门录制成音像节目播放和发行。

(六)三级作曲

1.独立或联合创作的1部(首)新作品获市级以上专业比赛、评选、展演单项奖。

2.独立或联合创作的4首歌曲在市级以上主要媒体平台公开展演、展播。

(七)三级作词

1.独立或联合作词的1部(首)新作品获市级以上专业比赛、评选、展演单项奖。

2.独立或联合创作4部小型以上新作品,或10首以上词作品,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刊物发表;其中有4首歌曲在市级以上主要媒体平台正式版面公开展演、展播。

(八)三级舞美设计师

1.独立或联合完成舞美设计的1部新剧(节)目获市级专业比赛、评选、展演奖项。

2.有1部独立完成舞美设计并由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演出的剧(节)目舞美设计方案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

(九)三级艺术创意设计师

1.参与设计的1项展览、展演入围市级以上评奖名单。

2.独立设计的创意设计作品、文创产品获得省级以上专业比赛奖1项;或市级专业比赛金奖2项。

3.参与完成3项大中型展览展示的创意设计任务在业内得到认可,并由2位本行业正高级职称专家进行书面推荐。

4.独立设计完成2部创意设计作品,或主持完成1个系列文创产品,或5件文创产品的创意设计任务,在业内得到认可,并由2位本行业正高级职称专家进行书面推荐。  

(十)三级美术师

1.独立创作的新作品获省级以上专业比赛奖1项。

2.独立创作的新作品获市级专业比赛金奖1项,或银奖2项,或铜奖3项。

3.独立创作的1件新作品获省级以上美术博物馆收藏。

4.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本单位的科研课题、项目1项,且课题已通过鉴定或准予结题。

(十一)三级演出监督

1.监督演出的1部新作品获市级以上专业比赛、评选、展演奖项。

2.作为主要执行人,统筹、组织、监督管理过1部新创剧目,或1台以上省(部)级,或3台以上市(厅)级,或10台县级及以上专业演出、展演、比赛。

(十二)三级舞台技术

1.担任舞台技术工作的1部新剧(节)目获市级以上专业艺术比赛、评选、展演奖项。

2.完成6部剧(节)目的舞台技术制作和操作任务,每部演出40场以上,且每年参加本单位演出的数量占单位演出场次90%以上。

3.舞台技术的某项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成果,获市(厅)级科技成果奖1次。


取得现职称以来,对具备规定的资历条件,但不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条件;或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条件,但未达到资历条件中规定的年限,以上人员满足其他申报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

(一)获得厅级以上艺术类个人奖、剧(节)目奖1项。其中,如剧(节)目获奖,原则上每个剧(节)目获奖单位只能推荐1名破格申报人员。(奖项名录见附录)

(二)获得全国性专业比赛、评选、展演、展览活动个人铜奖(三等奖)以上奖项2项,或获得省级专业比赛、评选、展演、展览的个人铜奖(三等奖)以上奖项3项。(专业比赛、评选、展演、展览名录见附录)

(三)获重要国际艺术专业比赛个人奖(剧目)铜奖(三等奖)以上奖项1项。

(四)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奖项1项(排名前三名),或市(厅)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奖项2项(排名前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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