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员级职称以来,或无职称申报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或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与完成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矿业工程、岩土工程、土地工程与技术、国土空间规划、测绘与地理信息、海洋工程与技术等自然资源行业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二)参与制定、修订行业(地方)规划、标准、规程、规范等,或参与编制本单位的发展规划、项目计划、技术管理规程等。

(三)参与本行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及推广应用工作,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四)参与单位重要设备或网络系统的安装、调试、维护、改造、管理工作,保障设备或系统的正常运行。

(五)积极履行岗位职责,独立解决一般性技术问题,取得较好成绩。


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二)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

(三)未取得职称,大学本科学历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1 年以上,大专学历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中专学历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取得员级职称以来,或无职称申报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或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与完成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矿业工程、岩土工程、土地工程与技术、国土空间规划、测绘与地理信息、海洋工程与技术等自然资源行业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二)参与制定、修订行业(地方)规划、标准、规程、规范等,或参与编制本单位的发展规划、项目计划、技术管理规程等。

(三)参与本行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及推广应用工作,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四)参与单位重要设备或网络系统的安装、调试、维护、改造、管理工作,保障设备或系统的正常运行。

(五)积极履行岗位职责,独立解决一般性技术问题,取得较好成绩。


取得员级职称以来,或无职称申报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或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以来,结合工作实践,独立撰写专业论文、专项调查(分析)报告、项目立项研究报告、专业技术工作报告、技术总结等1篇以上,字数不少于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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