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坚持守正与创新相统一,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个人校级教学能力考核评为合格以上。

(二)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生产实习教学法,能够承担本职业(工种)部分实习教学。

专任教师年均授课和听课时数200课时以上,兼任行政工作的教师年均授课和听课时数100课时以上。

(三)到机关事业单位、基层挂职锻炼期间计算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不作课时要求。


具备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历、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


(一)完成1门实习课程教案的编写。

(二)完成1门实习课程的教学任务,且教学效果良好。

(三)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理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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